2008年11月19日 星期三

很够力的RM5.50早餐

因为我是所谓的媒体人,所以一个星期在Office的时间,我看没有超过两天。平时都会到处跑,而且不回Office也是我的“习惯”,除非是“逼不得已”,要不然八人大侨来扛我也不会!哈!而我那可爱、心底善良、好心肠、男的帅、女的美的老板、老板娘,他们也很少理我,这也造就了我不回Office的习惯,而且越来越大胆,还试过一个星期没有回。

今早,回到办公室,第一个看见的一定是每天在跟键盘打架的Y小姐(这里先声明她已经要40岁了,叫她小姐因为人家还没结婚啦!)在驾机车的时候,肚子就一直在响,所以,一到公司放下了手提电脑就到对面买早餐。

我的早餐是一个高卡路里的食物,里面有面Campur米粉、煎蛋、炸鸡和Sambal,总共是RM5.50。Y 小姐看到我回来,手上拿着一包香喷喷的早餐,第一时间她的指定动作+指定问题马上来。

Y 小姐:你在对面打包啊!
杰尔夫:是啊!
Y 小姐:多少钱?
杰尔夫:五块半咯!
Y小姐:哇!很贵唷!我们昨天打包才RM4.50,你今天打包RM5.50。
杰尔夫:没关系。
Y 小姐:你给人家“砍”料啊!

重点是,她还会在你打开食物一瞬间,就已经站在你身后,“看”你打包的东西。东看西看,就是在那边不断说,一粒蛋、一块鸡肉、米粉面RM5.50,很贵噢!坦白说,我是超级超级不喜欢我在吃东西或做任何事情,身边有人在盯着我!Shit!!!

说回刚才,我说没关系是因为我不知道原来他们打包的时候才RM4.50,如果我知道,我肯定会问。我不可能为了一块钱,冲下楼(我的Office在第三楼),走去对面跟Makcik要回一块钱,然后再走回来!重点是,我又不知道拿不拿得回。所以,算了吧,开开兴兴,安安静静享受我的早餐不是更好么?做么要拿苦自己来幸!对不对?

我告诉你们,这件事情还没结束。下午,同事午餐回来(我没去吃午餐因为早上吃到很包),过了一个小时,我说我要去买Donut来吃(马来人的,但真得很好吃),G先生(30多岁了,目前单生)说他也要两个,我说没问题!

回来G先生问我多少钱,我说一块钱,他说这么便宜,还以为要RM1.30或RM1.40。之后,他告诉我他吃过Dunkin Donuts ,我说我吃过Big Apple,很好吃。G先生说那个Dunkin Donuts一个要两块多,很贵,我继续跟他推荐Big Apple。(虽然贵,但我觉得真的还不错啦!)

怎么知道,那个打字Y 小姐,她又在一旁说故事了,什么故事,就是我早上买了RM5.50的早餐。她再重复一次告诉G先生,最后一句再补上“给人家砍了,还静静不出声!”

哇!我听到这句话有很够力不爽咯!我不是静静,而是我觉得没有这样的必要。何必呢?才RM1,(我知道RM1很大,但我不是浪费!)如果下次再打包同样食物时,Makcik再算我RM5.50,我就可以跟Makcik“当面对峙啊!”不是吗?

我要讲的重点是,讲一次就够料,Y 小姐你有需要重复又重复的讲吗?我公司只有四个人,没有包括老板和老板娘。但是,这件事情,除了老板娘和老板,全部人都知道了。G先生啦!还有就是L先生。OMG!!!Please啦,不要啦!拜托你啦!这只是小事一庄啦!

2 則留言:

凯特琳 提到...

haha,the "miss y"really so cute n funny lo,but a bit... ..a bit.."sam pat" ..anyway if i bought it , i also will not go down n ask the makcik lo..

Next time dun eat infront her la,later she make u no mood to eat again,wahaha!

Dun angry her,try to forgive her!hehe!

Unknown 提到...

还真是风趣的小姐啊~